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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发布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发布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的通知

(工商标字〔1997〕第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 二十条规定,现将申请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予以发布。
附件:特殊标志登记有关文书格式(略)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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