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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商标 事务所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的批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商标
事务所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的批复

(工商标字[1996]第112号)

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藏工商(96)第20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西藏自治区商标事务所开展国内商标代理业务,代理国内委托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此复。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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