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关于同意建立秦皇岛市留学人员工作站的复函
(人函[1996]28号)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报来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秦皇岛市留学人员工作站的请示》(秦政[1995]第17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建立秦皇岛市留学人员工作站。请按《秦皇岛市留学人员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我部流动调配司。
199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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