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取消浙江省期货交易信息服务中心期货 交易服务业务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取消浙江省期货交易信息服务中心期货
交易服务业务的通知

(1995年5月26日证监发字[1995]81号)

浙江省证券委员会:
你省“浙江省期货交易信息服务中心”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与少数试点期货交易所和证券交易中心联网,吸收会员,代理结算,从事期货交易服务业务,严重违反了国务院《 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文件)精神。请你委按照国家规定,协助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立即取消浙江省期货交易信息服务中心的期货交易服务业务,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注意维护社会稳定。该中心期货交易服务业务停止后,请你委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我会。

二、责成该交易中心作出书面检查,报送我会。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