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颁发《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1994年11月3日证监发字[1994]170号)
_____期货经纪公司:
你公司在《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下发前,已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报我会的备案材料基本齐全,请持已注销境外期货业务的营业执照副本来我会领取《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收取工本费100元人民币。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