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总工程师主要职责
(1994年8月18日
交通部交人劳发(1994)800号文)
一、在部长领导下,协助部领导做好我部的工程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二、参与研究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三、主持审订重要的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四、协助部领导或受其委托,组织审查交通基础设施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
五、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鉴定和重要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
六、主持研究解决交通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工程设计和施工中的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以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组织审定关键性的工程技术措施。
七、参与国家重大的建设和科研项目中有关工程技术问题的研讨,并协调部内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八、主持审核重大工程技术引进项目的论证和消化,组织参加国际有关工程技术交流活动。
九、负责部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的常务工作。
十、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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