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 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
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4>第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精神,在国家期货交易法规颁布前设立期货经纪公司,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我局办理登记注册(包括国发<1993>77号文件下达以前,各地已上报我局,尚未核准的期货经纪公司)。
请各地初审时按此办理。
一九九四年二月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