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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旅游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3-09-11
【生效日期】1993-09-1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旅游局关于转发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边境旅游的指示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转发
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边境旅游的指示的通知
(1993年9月11日)
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就边境旅游中的有关问题作出指示说:“一定要严格制度,防止非法偷渡、异地办照、公费旅游、变相边贸等等弊端”;如发生这类问题,“应立即停办”。请按此切实加强对边境旅游的监督管理,对出现有关问题单位,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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