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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3-01-01
【生效日期】1993-01-01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一九九三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建立的商标事务所
一九九三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建立的商标事务所
一九九三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在江西、云南、贵州、海南省设立商标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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