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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对《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和 《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审定意见的函

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对《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和
《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审定意见的函

(人职函〔1992〕4号)

财政部:
你部《请审定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的函》(〔92〕财会字第59号)收悉。根据《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考试大纲进行了审阅,现同意《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和《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作为试行本发布。

人事部职位职称司
199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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