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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0-06-13
【生效日期】1990-06-13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对检举或协助海关 查获低报、瞒报价格案件的有关人员 给予适当奖励的通知
关于对检举或协助海关
查获低报、瞒报价格案件的有关人员
给予适当奖励的通知
(1990年6月13日)
目前,各关查获的低报、瞒报价格偷逃税案件逐渐增多,有许多案件是根据知情人的检举和协助查获的。为了进一步调动有关人员协助海关开展审价工作和查处低、瞒报价格行为的积极性,请各关对检举或协助查获低报、瞒报价格偷逃税案件的有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检举和协助查获违反
海关法
案件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给予适当奖励。上述所需奖励费用在办案费中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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