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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同一被害人在同一晚上分别被多个互不通谋的 人在不同地点强奸可否并案审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关于同一被害人在同一晚上分别被多个互不通谋的
人在不同地点强奸可否并案审理问题的电话答复

(1990年5月26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请示:一被害人在同一个晚上分别被3个互不通谋的犯罪分子在不同地点和时间实施了强奸。公安机关同时侦破,检察院以一个案件起诉,法院是作一案审理还是分案审理?
经研究,我们认为,根据上述情况,这3个被告人的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而是各个被告人分别实施的各自独立的犯罪,因此,应分案审理,不宜并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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