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对法院办案取证收费的函》的通知 1989年8月14日 法办〔1989〕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9年8月5日发出了《关于立即停止对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关于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对法院办案取证收费的函》的通知
1989年8月14日
法办〔1989〕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89年8月5日发出了《关于立即停止对法院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