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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海洋运输管理局补充、修改《关于沿海航线蜜蜂运输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交通部海洋运输管理局补充、修改《关于沿海航线蜜蜂运输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五日)

现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82)保内业1字第1778号,我局(82)海洋商字第48号联合发出的“关于对沿海航线蜜蜂运输保险工作几点要求的通知”精神,相应地补充、修改部颁《关于沿海航线蜜蜂运输的几项规定》第七条如下:

一、 将该条第二款改为第三款;

二、 补充该条第二款,全文如下:
“二、 凡运输船舶因大风、大雾和航道受阻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采取避风、待航或绕航等措施,而造成蜜蜂的损失,承运人均不负责赔偿。”
以上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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