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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79)民他字第23号
【发布日期】1979-10-17
【生效日期】1979-10-17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的离婚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的离婚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979年10月17日(79)民他字第23号)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吉高法字[1979]65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应如何处理的问题,仍可按照我院1956年7月21日(56)法研字第7374号复函办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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