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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78]法办研字第17号
【发布日期】1978-08-04
【生效日期】1978-08-04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批复
(1978年8月4日<78>法办研字第17号)
甘肃、黑龙江、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们来文请示的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的问题,经我们研究,并征求了公安部的意见,认为仍可按我院一九五六年六月二日法研字第5674号《
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复函
》所提意见。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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