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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留场人员表现 良好可否缩短剥夺政治权利期限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留场人员表现
良好可否缩短剥夺政治权利期限问题的复函

(1956年11月16日法研字第11772号)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一九五六年六月六日法办行字第77号函悉。关于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留场人员,表现良好,可否缩短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问题,本院同意你院可以缩短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意见。(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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