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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京发〔2003〕21号)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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