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莫水土 李远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7-19 10:49: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警察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西边防治安管理条例8月1日施行-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等单位18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是一部具有广西特点、全面规范广西段国界管理、边境沿海地区以及口岸公安边防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加强和规范边防执法执勤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条例共五章四十条,在国际执法合作、边境检查站设定、边界管理、界河船舶管理、出海船舶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从服务人民角度出发,对富民兴边、爱民固边、促进生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规范。其中,条例明确了公安边防部门在边境、沿海地区边防治安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规范了边境地区及沿海船舶的管理;明确规定了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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