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王亦君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5-06-24 16:26:0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青在线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刑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国家考试中作弊或将入刑-
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二审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首次审议的草案将考试规定为“国家规定的考试”,规定,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审将考试规定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据了解,此类考试有近20种,比如,高考、国家司法考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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