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侯艳 马闯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12-23 17:31:4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行政诉讼法拟修正:行政诉讼或可跨行政区域审理-
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为了解决行政案件审理难问题,减少地方政府对行政审判的干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草案还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