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胡建辉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3-11-06 10:46: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公布立法程序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立法程序规定》近日公布,规定了立项、起草、审查、审议与发布、备案与解释、评估清理与汇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清理等。同时明确公众可多途径提出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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