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卫敏丽 朱基钗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2-12-25 09:53:0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我国拟以法律形式明确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为更好地扶助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明确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为了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2004年以来我国对农村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每月给予一定奖励,“十二五”期间计划将这项措施惠及城市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建议在本法中对此予以体现。有的常委会委员也建议增加相关规定。
据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研究,赞成上述意见,建议增加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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