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联合声明
当地时间11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河内发表《中越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一、应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张晋创邀请,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于2015年11月5日至6日对越南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分别同阮富仲总书记、张晋创国家主席举行了会谈,并会见了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国会主席阮生雄。两党两国领导人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就进一步深化两党两国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了重要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巩固中越传统友谊、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促进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双方对两国在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取得的历史性伟大成就感到高兴,同意加强相互交流和借鉴,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和越南革新事业向前发展,为各自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注入新活力。
中方衷心祝愿越南共产党2016年初成功召开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相信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越南人民将胜利实现既定目标,把越南建设成为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越方衷心祝愿并相信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一定能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胜利实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
三、双方回顾了中越建交65年来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历程,一致认为由毛泽东主席和胡志明主席等老一辈领导人亲手缔造和精心培育的中越友谊是两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双方应共同继承、维护和发扬,落实好“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牢牢把握中越友好的正确方向,加强战略沟通,增进政治互信,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推进各领域合作,管控好和妥善处理分歧,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健康稳定发展。
四、双方认为,两党两国高层保持经常接触,对增进政治互信、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意通过双边互访、互派特使、热线电话、年度会晤、多边场合会晤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保持高层交往,及时就两党两国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
五、双方认为,中越均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双方视对方的发展为自身发展的机遇,同意发挥好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重点推动以下领域合作:
(一)执行好两党合作计划,深化两党中央各部门和地方特别是接壤各省(区)党组织间交流合作,继续办好理论研讨会,实施好此访期间签署的两党干部培训合作计划(2016-2020年)。积极推进中国全国人大与越南国会、中国全国政协与越南祖国阵线之间的友好交流合作,促进两国民间友好交流。
(二)落实好两国外交部合作议定书,保持两部领导经常交往,继续举办年度外交磋商,加强两部对口司局交流,实施好两部干部培训工作。越方愿为中国在越南岘港设立总领馆提供便利。
(三)保持两军高层交往,用好两军防务安全磋商、边境高层会晤机制和国防部直通电话,加强两军在边防友好交流、人员培训、军事学术研究、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和军舰互访等领域交流合作,深化联合国维和及军队党务政治工作方面经验交流。加强两国海警的海上执法合作,共同维护北部湾海域和平稳定,推动中国海警局与越南海警司令部签署合作备忘录。深化执法安全合作,继续办好两国公安部合作打击犯罪会议和中国国家安全部与越南公安部副部级安全战略对话,加强在反恐、禁毒、打击电信诈骗、出入境管理、边境管控、网络安全等领域合作,开展国内安全保卫、联合追逃、非法就业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
(四)加强两国间发展战略对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构想对接,加强在建材、辅助工业、装备制造、电力、可再生能源等领域产能合作。加紧成立工作组,积极商签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共同总体方案,推进中国在越前江省龙江、海防市安阳两个工业园区的建设并积极吸引投资,督促和指导两国企业实施好中资企业在越承包建设的钢铁、化肥等合作项目。
用好中越经贸合委会机制,积极研究续签《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加紧修订《中越边贸协定》,推动双边贸易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2017年双边贸易额1000亿美元目标。加强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合作,鼓励双方企业扩大农产品贸易合作,欢迎两国有关部门和地方探讨设立贸易促进机构。
用好基础设施合作工作组和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推动有关领域合作不断取得积极进展。实施好河内轻轨二号线(吉灵-河东)项目,加紧制定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推进云屯-芒街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
深化海关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走私行为,继续探索促进边境口岸通关便利化的合作措施,加强两国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两国边境口岸开放合作水平。
(五)扩大科技、教育、文化、旅游、新闻等领域合作。用好两国科技合作联委会机制,积极推进技术转移、科学家交流等合作,探讨建立联合实验室。争取于2017年建成越中友谊宫并投入使用,早日在对方国家设立文化中心,办好河内大学孔子学院。加强两国媒体交流,加大对中越友好的宣传力度。继续办好中越青年友好会见、人民论坛等活动,2016年在越举办第三届中越青年大联欢。
六、继续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作用,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北仑河口自由航行区航行协定》和《合作保护和开发德天瀑布旅游资源协定》,总结两国陆地边界三个管理文件实施五年来的情况。加强两国边境省区合作,促进边境地区发展。
七、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强调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认真落实《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用好中越政府边界谈判机制,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
双方宣布于2015年12月中旬启动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共同考察海上实地作业,认为这是双方开展海上合作的重要开端。双方将稳步推进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谈判并积极推进该海域的共同开发,同意加大湾口外海域工作组谈判力度,继续推进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工作组工作,加强低敏感领域合作,宣布启动中越长江三角洲与红河三角洲全新世沉积演化对比合作研究项目。
双方同意共同管控好海上分歧,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推动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早日达成“南海行为准则”(COC),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的行动,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维护中越关系大局以及南海和平稳定。
八、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越南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官方关系。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九、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中国-东盟等多边框架内的配合,共同维护与促进世界的和平、繁荣与发展。中方支持越方成功主办2017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十、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共产党与越南共产党干部培训合作计划(201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北仑河口自由航行区航行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合作保护和开发德天瀑布旅游资源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越南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线路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换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业贸易部关于促进产能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计划投资部关于越中友谊宫项目优化设计谅解备忘录》、《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与越南共产党广宁省委员会关于建立友好地方组织的交流协议》、《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与越南共产党老街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地方党委友好交往协议》等合作文件。
十一、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阮富仲总书记、张晋创国家主席以及越南共产党、政府和人民所给予的隆重、热情和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
2015年11月6日于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