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徐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2-11 16:16:5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政府定价听证办法将听证消费者比例扩大至2/5-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官员周三表示,《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将听证参加人中消费者的比例扩大至五分之二。
发改委网站今日(10日)发布消息称,修订后的《听证办法》扩大了消费者的比例,由原《听证办法》规定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三分之一扩大到五分之二。
消费者参与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以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与经营者、专家学者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一同听证。
此外,本月起实行的《听证办法》还增设听证人制度,规定听证会设三至五名听证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指定工作人员或聘请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负责听取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陈述、进行询问并提出听证报告。
该官员指出,《听证办法》另改进了听证程序、听证会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规范、听证会参加人意见采纳及理由反馈,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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