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徐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9-19 16:22: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质检总局征集听证陈述人参加《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
记者18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法规司将于近期举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现面向社会征集6位听证陈述人参加会议。
质检总局表示,为了规范缺陷产品召回活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众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的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质检总局起草了《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提高立法质量,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质检总局法规司将举行《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立法听证会,欢迎广大公民和有关单位踊跃报名参加,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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