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我国拟立法建立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26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对建立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做出了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要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确立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信用档案等制度,引导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草案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证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草案规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记录,对有不良信用纪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