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1-28 19:14: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社会保险法获原则通过 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
会议指出,社会保险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快社会保险立法十分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草案)》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明确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对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和社会保险监督等作出了规定。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