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齐中熙 吕诺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8-31 09:23:1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社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危害严重的动物疫病需要强制扑灭-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动物防疫法。这部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危害程度,动物疫病主要分为三类,其中危害严重的一类疫病需要采取强制扑灭等措施。
动物防疫法第四条明确,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
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动物防疫法还明确,这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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