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李青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31 13:40:4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普法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南昌出台举报使用家畜违禁药物奖励办法-市民举报瘦肉精最高奖万元
江西省南昌市近日出台《举报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家畜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举报者最高将获得1万元的奖励。该办法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办法将举报线索分为两级,并分级对举报人进行奖励。一级为能提供被举报对象的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二级为能提供违法案件线索,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一级举报按照罚款金额的6%予以奖励,二级举报按照罚款的3%予以奖励。罚款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罚款金额在2万元或者2万元以下的案件,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300元。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