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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实施-

记者从交通部质监总站获悉,为规范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行为,提高质量督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交通部质监总站制定出台了《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并于近日正式实施,2005年2月6日发布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同时废止。

据交通部质监总站副站长成平介绍,对公路工程进行质量督查的目的是掌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状况,发现并督促整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问题、质量缺陷或隐患,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评价。

质量督查分为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综合督查是为掌握项目整体质量状况,对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的全面督查;专项督查是为深入掌握项目的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状况以及调查质量举报采取的有针对性地督查。

督查实行项目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交通部质监总站邀请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成员采取现场查看、询问核实、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抽检等方式,对工程的质量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实体质量等方面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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