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卢天娇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3-23 09:24:3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海峡网-厦门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将实施-
4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岛内养犬将“严格限制”,但适度允许大型犬的饲养;犬只伤人,犬主必须先垫付医疗费用;如果出门不带养狗证明,犬主就要被罚款;同时,岛内禁止经营性养犬和买卖犬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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