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天津施行植物保护条例 造成有害物扩散罚三万-

从明天起,天津市制定的《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开始施行,该市还将同时发布有害生物预报。

据介绍,随着国际交流与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已成为危害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共有11种农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该市,给该市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经济损失。为预防和控制农业、林业有害生物危害,规范植物保护行为,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植物保护条例》。根据条例,今后该市发生有害生物危害,有关农业、林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除治,并对被有害生物污染的植物残株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有害生物扩散蔓延。造成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的,最高处以三万元罚款。(原载:今晚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