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3月起施行-

2006年11月,合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对行政机关各部门每年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计划进行协调,可以联合检查的,应当联合检查,避免多头检查。”《条例》同时规定,“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的执法检查不得超过一次。”对企业涉嫌违法需要调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既从立法上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使必要的执法检查能够顺利进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