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南昌市家畜违禁药物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南昌市家畜违禁药物监督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该办法规定,药品和兽药生产、经营者禁止向饲料生产、经营者和家畜养殖企业、养殖户或者销售者销售违禁药物;饲料生产、经营者禁止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家畜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禁止使用含有违禁药物的饲料或者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违禁药物,否则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该办法所称违禁药物是指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的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和国务院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禁用药品。

该市还要求家畜养殖企业和养殖户建立养殖记录,如实记载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记录保存两年。未建立或未保存记录,或者伪造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