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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12-25 16:09:14
【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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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安监总局要求所有矿井必须安装监控系统-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
明确指出,所有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详细规定了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指出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该规定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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