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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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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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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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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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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处罚种类分四类 四种情形将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拘留最长不超2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私出公证书最高罚10万公证员要过司法考试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九号 |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 |
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以及进出境物品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列入海关统计 |
国务院令第454号 |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 |
国务院令第456号 |
| 艾滋病防治条例 |
规定了各级政府防治艾滋病的责任,并明确了艾滋病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利和义务 |
国务院令第457号 |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开办娱乐场所需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公务员不得经营娱乐场所,居民楼等五种地点不得设立娱乐场所,进迪厅必须先安检,娱乐场所应使用正版音像、电子游戏产品,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
国务院令第458号 |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
参展方侵权成立的,展会管理部门可依法对有关参展方予以公告;参展方连续两次以上侵权行为成立的,展会主办方应禁止有关参展方参加下一届展会 |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令2006年第1号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
三大限制性条款界定创业投资企业,九项措施保护创业投资企业,三方面扶持政策服务创业投资企业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9号 |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
明确凡是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
| 公安部 |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登记管理部门不得收取鉴定资格登记申请单位和鉴定机构的任何登记管理费用 |
公安部令第83号 |
| 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
登记管理部门不得收取鉴定资格登记申请人和鉴定人的任何登记管理费用 |
公安部令第84号 |
| 海关总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人身扣留规定 |
中国海关可对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
海关总署令第144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
规定了海关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明确了当事人的权利 |
海关总署令第145号 |
| 卫生部 |
血站管理办法 |
血站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增强了对血站的规范化执业管理,明确了血液的储存与配送要求,加强了执法监督和处罚的力度 |
卫生部令第44号 |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
医疗机构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
卫生部令第46号 |
| 农业部 |
草种管理办法 |
分别对草种管理的基本原则、草种质资源保护、草品种选育与审定、草种生产和经营、草种质量监测以及草种的进出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
农业部令第56号 |
| 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
具体规定了征占用草原的申请、查验、审核审批的程序,明确了审核审批的条件和有关办理时限 |
农业部令第58号 |
| 国土资源部 |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5修订) |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通过网络或者发布公告等方式,将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向社会公开 |
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 |
| 财政部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
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自由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
财政部令第31号 |
| 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
增加了财政执法手段。将原有的财政检查的审理制度改为复核制度 |
财政部令第32号 |
| 建设部 |
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
城市黄线范围内, 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等4类行为将被禁止 |
建设部令第144号 |
|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
城市蓝线内将禁止从事包括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等五类破坏城市水系的活动 |
建设部令第145号 |
| 铁道部 |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
明确各方在铁路建设中的质量责任;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参建各方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的个人质量责任档案 |
铁道部令第25号 |
|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
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机制,培育和发展铁路勘察设计市场 |
铁道部令第26号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
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5号 |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认证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
认证机构自行制定的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所依据的认证技术规范应当报国家认监委备案,认证机构制定认证技术规范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认证机构应当定期对认证技术规范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超过三年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3号 |
| 中国气象局 |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
对气象台站的建立、资料汇交、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做出明确规定 |
中国气象局令第12号 |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
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的考试、申请、受理、决定、注册和监督检查等有关事项做了原则规定 |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公开办法 |
除明文规定免予公开的事项外凡劳动保障部直接从事的事务, 和掌握的劳动保障信息均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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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 |
医疗机构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管理规定 |
2006年3月1日起,医疗机构凡未按该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不得制备正电子类放射性药品 |
国食药监安[2006]4号 |
| 国家税务总局 |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 |
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和备案备查程序 |
国税发[2005]201号 |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等10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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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号 |
| 建设部 |
行业产品标准《给水用丙烯酸共聚聚氯乙烯管材及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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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公告第397号 |
| 行业产品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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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公告第398号 |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煤矿井下安全标志》等2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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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05年第7号 |
| 交通部 |
《船闸启闭机设计规范》(JTJ309—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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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水发[2005]4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