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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已起草完成 拟年底报国务院-

据法制日报报道,农业部目前已经起草完成了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正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计划年底前报送国务院审议。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农委将积极参与这部法律的起草和审议工作。

现行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动物防疫法已列入国务院2005年立法计划。报道说,提出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这一法律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动物防疫、促进畜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畜牧业的不断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适时修改这一法律。

农业部在起草修订草案过程中,对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警防御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动物防疫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等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其中一些建议已吸收到草案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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