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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下月施行-

    农业部杜青林部长签署农业部第54号令,批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试行)》([82]农机字第10号)同时废止。
 
新颁布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农机鉴定坚持公正、公开、科学、高效的原则,接受农业机械使用者、生产者、销售者和社会的监督。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可以依法纳入国家促进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财政补贴、优惠信贷、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的范围。

同时《办法》明确农机鉴定由农业机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自愿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鉴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文章原载中国机电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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