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沈阳节能方面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正式运转。新法规的实施到底会给沈阳带来什么影响?
华商晨报记者专访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参事、省区域经济学会会长冯贵盛,对此作以解读。节能法规开全国先河
作为沈阳第一个地方性的节能法规,您认为《条例》的出台对沈阳有什么意义?
冯贵盛:其实这个条例不仅仅是沈阳市的第一个地方性法规,在全国来说都是开了先河。
辽宁省能源开发量在国内只占0.7%~0.8%的份额,但用量却占了8%~9%,能源消耗非常大。因此这个条例的出台有利于督促各行业节约并充分利用能源,推动沈阳发展成为生态城市。
从《条例》中我们发现,节约要求主要针对工业生产企业,这是为什么?
冯贵盛:因为沈阳是一个以装备制造业为主的城市,工业生产不仅是城市发展的主要支柱,同时也是耗能大户。仅以用电为例,沈阳工业用电就占到了全市用电量的70%。
高耗能企业将被淘汰
那么执行节能《条例》后,这些工业生产企业将会出现什么样的转变?
冯贵盛:从该《条例》中能看出,沈阳的工业结构将从原来的粗放型转为节约型,同时也是对节约型技术发展的促进。尤其是高耗能企业,如不能扭转以往的生产技术必将被淘汰。
这个转变是从《条例》实施后才开始的吗?
冯贵盛:其实,这个转变是沈阳多年的成果。
几年前为了鼓励工业企业发展,很少考虑项目是否耗能。近几年随着节能意识的加强,政府意识到粗放型经济的落后和损害。
如今出台的《条例》又提出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新建、扩建技术落后,耗能过高,严重浪费能源的工业项目将被禁止等条款,又对高耗能企业提高了审批要求。
法规有待日后完善
您认为这份《条例》是否还有不完备的地方?
冯贵盛:任何一个法规条例都不可能是一次成形的,都需要多次修订和完善。
作为沈阳第一个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主要针对的还是工业生产企业,对其他如商业、居民、写字楼等尚未有明确的节能标准。但是节约能源并不是只依靠一个行业就能完成的,它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因此我觉得日后有必要完善这些方面。 (文章原载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