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文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文物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文化部日前颁布实施了《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确立了文物行政的六项原则、六项制度。六项原则即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公开原则、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原则、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受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六项制度即行政处罚设定权制度、实施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听证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对行政处罚监督制度等。
《暂行规定》还对文物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在执法程序的工作制度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并加强了对文物行政处罚的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