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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出台条例抑制煤价上涨-

国家发改委于日前下发《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后,浙江省率先作出回应。2月2日,浙江省经贸委建冶煤处副处长陈利勇透露,浙江拟在今年3月底出台一个具体的实施条例,对浙江省内煤炭经营公司的注册资本、环保评定、质检要求等进行具体的规定,解决煤炭经营公司“鱼龙混杂”、煤价居高不下的局面。

陈利勇进一步表示,新条例中的每一项规定,对目前大多数煤炭公司而言都将形成很高的“门槛”。他说,此前对煤炭经营场地的环保评定、煤炭计量的质检要求等并不很严格,但今后将加强这方面的检查力度,对于新创办的公司,凡是经检查后没有达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于现在外界关于“浙江审批的煤炭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将提高到500万元”的传闻,陈利勇予以否认。他表示,注册资本金肯定会提高,但具体的金额还在讨论中。

浙江率先出台具体实施条例实有“苦衷”。据陈利勇介绍,由于该省原先只要求煤炭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场地3000平方米”,这样的标准使得煤炭公司如同雨后春笋般出现。自县级开始,每个地区少则几十家,多则上百家,仅宁波镇海区就有100多家煤炭公司。浙江省经贸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浙江省内经营煤炭的企业超过1600家,其中有1500多家属于民营企业。

“这些企业规模一般,年经营总量达到100万吨以上的民营煤炭公司几乎没有,绝大多数的企业年销量徘徊在3万吨左右。”陈利勇说。

浙江中盛燃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周长明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省里出台实施条例,提高煤炭公司注册资本的主要目的可能是封杀注册资本极少的“煤炭皮包公司”,规范煤炭流通环节,同时平抑煤价。(文章原载中国水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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