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陈峰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12-03 1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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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实施-
近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实验动物管理机构要对“实验动物进行伦理审查”,
同时还规定了“生产或者应用实验用犬的,免交管理服务费”,增加了“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动物福利,保障生物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条款。
《条例》明确规定了“实验动物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动物工作中涉及的实验动物项目的管理,并对实验动物进行伦理审查”,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从业人员的健康负责。
《条例》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文章原载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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