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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11月1日实施-

    10月27日,记者在江西省人大举行的贯彻实施《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英培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为强化行政执法手段,加强对全省森林资源转让行为的管理与规范,保护森林资源,江西省人大制定并颁布了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以盘活江西省森林资源资产,发挥江西省森林资源的综合效益,保护宝贵的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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