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公布了新的《经纪人管理办法》 。办法自8月28日起实施,原《经纪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36号令)同时废止。
《办法》由关于经纪人概念及组织形式,关于经纪执业人员执业备案及经纪执业人员基本情况公示,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纪人及经纪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和关于经纪人行为规范4部分内容组成。(文章原载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