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楼华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08 08:45:1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杭州市人大修改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条例-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条例》修改决定。这次对《杭州市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条例》的修改,减少了行政审批,取消了诸多限制,将给外来暂住人员在杭州生活、工作带来更多的便利,
此次修改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取消暂住证作为外来人员租房、领取《外来人员就业证》的前提条件的规定,使法规的有关规定更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精神。
二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外来暂住人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取消对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登记并核发《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的规定,改登记核准制度为登记备案制度。
三是根据企业用工制度的变化,取消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总量控制、招用外来务工人员审批等规定,使外来暂住人员在杭州工作更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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