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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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4-07-15 09: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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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民政部出台《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修订稿)-
记者13日获悉,民政部制定出台了《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修订稿)。其中规定,当因灾死亡人口超过30人时,应于24小时内派出由民政部司(局)级领导带队的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现场救灾工作组赶赴灾区,并根据灾区省级政府或民政和财政部门申请,在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制定中央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按照拨款程序及时下拨到灾区。灾情发生后48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的工作。(文章原载北京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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