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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工作正积极进行-

公司法修订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第一类。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进行该法的修改工作。

现行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的,并于1999年进行了个别条文的修改。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马平一等三百多名代表,提出了10项议案,都是建议尽快修改公司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为,现行公司法在促进我国企业改革和规范企业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内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经营行为都呈现出新的趋势,使该法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亟须进行修改。

负责审议有关公司法修改议案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公司法修改十分必要,且与证券法关系密切。证券法修改工作已有明确的进度安排,公司法修改也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年立法计划,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抓紧修订草案的起草工作,争取尽快将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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