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作者:王明浩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1-29 13: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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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来源】来源:人民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出台-
决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经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4月1日起生效的《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对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作出详细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省、市、县(市、区)设立维护见义勇为专项资金,用于对见义勇为公民及其家属的奖励和救助。《条例》特别强调,公民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受伤的,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救助的义务。接诊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及时组织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延误治疗。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不予救治或者延误治疗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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