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6月20日,调整后的立法工作计划对外公布。计划强调,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做好国家重大战略法治保障工作,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计划提出,围绕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调高效,修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对于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计划提出修改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计划提出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期货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及有关改革要求的立法项目。
根据计划,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12件,包括专利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长江保护法等。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律案有29件,包括国旗法(修改)、国徽法(修改)、行政处罚法(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社会救助法等。
计划提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加快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按照到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立法工作任务以及有关改革的要求,列入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尚未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立法条件成熟的,适时安排审议。
计划还提出,修改职业教育法、铁路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制定学前教育法、家庭教育法、民事强制执行法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法律修改项目,由有关方面抓紧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视情安排审议。
计划同时提出,加强立法理论研究。加强对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相关法律制度的研究评估。强化对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阻断、反制“长臂管辖”法律制度的研究工作。重视对人工智能、区块链、基因编辑等新技术新领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